四川公安:一起传销案参与的大学生占80%以上

传销资讯 刘李冰反传销 2025-11-27 08:46 12 0

近日,刘李冰反传销获悉:传销违法犯罪人员花样翻新,手段隐蔽,正逐步侵蚀大众生活,亲朋好友都可能将你拉入“网络传销”的圈套。“去年,四川公安破获的一起1040类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参与的在校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占比达80%以上。”11月25日,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治钢在介绍一起主要针对大学生群体的传销犯罪——1040传销时提到,缺乏社会经历的大学生容易被骗入传销组织。


1040传销,又称“阳光工程”“连锁经营”,属于“纯资本运作”形式的南派传销,起源于广西。该模式下的犯罪团伙组织者,往往以找工作、旅游、交友等理由,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诱骗在校或者刚毕业大学生来到陌生环境,打着“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的幌子,以向国家纳税、是合法行业为幌子偷换“传销”概念,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为由头,诱骗参与人缴纳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虚构通过发展下线,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的谎言。


去年,四川公安破获的一起1040类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参与的在校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占比达80%以上,其犯罪活动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


1040类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违法犯罪人员更多利用大众逐利心理、虚构新兴经济概念、借助前沿网络技术大肆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比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虚拟币投资、积德行善等新的投资概念、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迷惑群众;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


这类传销发展对象主要是在读或刚毕业大学生群体,特别是就业难、就业差或厌学的大学生群体,甚至其中有人因传销导致大学肄业。


新加入成员多存在分散放置行李、出门由专人跟随等情形。如果新发展人员自身没钱缴款或向亲友借不到钱,团伙成员会以加入后月入上万元无忧为由,怂恿新人通过办理信用卡、使用花呗、借呗等套现,下载网贷软件凑钱,导致部分参与人员负债累累,越陷越深,难以脱身。


李治钢提到,针对这一经济毒瘤,四川公安机关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情报收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打早打小、打防并举”,今年以来已成功立案侦办传销案件90余起。(综合封面新闻报道)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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